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重婚罪的认定 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证据

添加时间:2021年5月27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重婚罪的认定

  根据刑法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应当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此规定,实践中构成重婚罪的行为可以归纳为三种:

  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谎称初婚骗取登记或串通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登记的;

  二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又与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未进行婚姻登记;

  三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司法实践中,第一种重婚行为较为明显,但第二种类型因较难把握更值得关注,尤其是要理解何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婚姻法第3条除了;禁止重婚;,还规定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可见刑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婚姻法下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并非同一概念,前者属于犯罪行为,后者属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释义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据此,区分重婚罪行与一般出轨同居行为的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仅是偶尔、临时的姘居,既不属于重婚,也不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重婚;。如果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却不以夫妻关系相待,也不属于事实上的重婚。

  综上,是为大家带来的什么人可以告重婚罪的相关信息,我们了解到如果重婚的婚姻无效的话则说明这段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则该本婚姻从一开始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则法院可不受理,如您对上述有疑问或者还想了解更多的相关问题,可咨询的律师进行了解咨询。

引用法条

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

[1]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需要收集哪方面的证据

  1、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具体而言,可以收集有结婚登记或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直接证据。

  2、以夫妻名义同居未领取结婚证。即双方结成事实婚姻,虽然没有较为直接的证据,但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忏悔书等,或者婚外情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录像,以及双方发的亲密短信等证据。

  以上就是整理的关于重婚罪如何取证,取证的合理方法有哪些的相关内容。重婚罪取证的时候一定要合法,不仅采用跟踪、偷拍、非法录音等。这些证据是法院所不认可的。可以找到对方重婚的合照、聊天记录,证人等。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