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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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 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

添加时间:2022年1月6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张博,杭州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

  随着社会风气的开放,我国和外国的交往也越来越多。很多中国人走出了国门,去了外国。也有很多外国人来到了中国生活。久而久之,就有中国人和外国人结了婚。但是也存在着中国人和外国人结婚之后,要离婚的现象,那么这种涉外婚期,离婚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

  如外国一方当事人能够在中国参加诉讼,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本人也要参加诉讼:如该外国人不能在中国参加诉讼,他应当在中国聘请委托代理人,其授权方式应为特别授权,其委托代理手续及相关资料应当在本国公证机构进行公证,然后再到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如果外国一方是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的,应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如中国一方作为原告在中国起诉离婚,如外国一方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可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外国一方居住在国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对这种情况,中国一方当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起诉离婚要花多少钱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


  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关起诉离婚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般情况下,离婚会涉及到较大的财产数额,所以大家在起诉离婚的时候,最好是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

  核心内容:涉外离婚程序会涉及哪些内容涉外离婚是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涉外离婚程序会涉及到法院管辖、离婚文书的送达、离婚证据的认定等内容。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




  涉外离婚程序涉及的内容:


  一、涉外离婚的法院管辖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涉外离婚法律文书的送达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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