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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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结婚彩礼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添加时间:2019年7月19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在我国,男女双方结婚男方通常要给女方一部分彩礼钱,这不是法律硬性规定,而是一种传统民俗。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那么,结婚彩礼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宋http://www.wshjls.com/,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及实践办案经验。擅长办理各种离婚纠纷、协议离婚、起诉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债务、离婚赔偿、子女抚养、监护权变更纠纷、家产纠纷、家庭暴力、遗嘱、彩礼返还纠纷、赡养、婚外情、同居纠纷、重婚、涉外婚姻、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同时担任法律顾问。宋在工作中守正审言,勤恳,诚信,认真负责,力求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

结婚彩礼如何认定?

  先是关于共同花费的问题。比方,一方收到彩礼后,往往会拿出部分彩礼用于共同花销,比如有的为举办婚礼而共同宴请宾客,有的用于共同学习某项技术,有的共同外出旅行,也有的纯粹共同用于朋友间的吃喝玩乐等,那么这些费用一般在计算返还数额时会予以扣除。

  第二是关于相互赠予财物的问题。恋爱中,男女双方为了表达心意,通常都会赠予对方定情物、信物等,可以说,这些物品,有的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有的是一方自愿赠予另一方,与结婚目的无关。在小丁和小雨的案例中,那些高档手表、电脑等物被认定为男方小丁的自愿赠予,所以法庭判决时就不作为彩礼来定,而20万元和车辆则是为了结婚而赠予的,应认定为彩礼,需要返还。

  第三是关于亲人赠予财物的问题。一般来讲,对于新人,双方的亲属都会有一定物品或现金的馈赠,对于这部分财产,如果明确是特定给个人的财物,当然应按个人财产来处理,而如果是赠予两个人的,就存在共有分割的问题,所以,恋爱过程中男女之间的钱物给付,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彩礼还是赠予,只有彩礼,才存在可能返还的问题,如果是赠予,则不存在返还。

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宋,新疆乌鲁木齐 知名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余,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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