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18969925316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在不同国家结婚算重婚吗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0月17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在不同国家结婚算重婚吗

在不同国家结婚算不算重婚

如果这三个国家都是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分别在三个国家结婚就构成重婚罪。

构成重婚须具备两个要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这是构成重婚的前提条件。如果双方之间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是未婚、离婚或丧偶的人,不能构成重婚。

一方或双方虽有婚姻关系,但其婚姻己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亦不能构成重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必须经由法定程序认定。对于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在其婚姻未经法定程序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仍属于有配偶的人,若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这为事实上的重婚。现实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实上的重婚为重婚的主要表现形式。

同居与重婚有区别吗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的行为,构成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件有三个:有配偶者;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其区别很明显:

重婚是触犯刑律的行为,而后者仅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

构成要件不同,前者要求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

主观目的不同,前者是以结婚、以组成一个家庭为目的,后者是以满足生理或心理上的某种需求,同居者与其配偶仍然保持夫妻关系;受到制裁程度不同,前者受到刑法制裁,后者受到婚姻法制裁,要承担赔偿。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不同的国家结婚只要其中有一个国家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那么就会构成重婚罪,并且需要知道的是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行的婚姻制度,基本上都是一夫一妻制,;所以建议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请及时联系律师处理,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重婚罪的情形有哪些

一是配偶的双方或一方,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二是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在事实上同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对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构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

如果对方有私生子,且情况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的,则对方构成重婚罪。夫妻关系中无过错方对有重婚婚行为的配偶在离婚时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法律条文可参考《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联系电话:18969925316

全国服务热线

18969925316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