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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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生育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2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2、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计划生育政策已经不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环境了,针对此种星星,国家立法机关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条文的规定,满足条件的夫妻尅生育二胎,你是否知道符合生二胎的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生二胎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特殊情况的生育,在不突破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的前提下,由省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在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在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五年内,可继续享受本条例规定的适用于农村居民的生育政策。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华侨、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办理二孩准生证要注意哪些事项

1、未孕前去申请

一些妈妈怀孕后或者产后才去办理二孩准生证,这其实是违法的,被称为抢生,不仅需要交一些社会抚养费,而且家人也受到行政惩罚。此外,孩子将来户籍的办理很费劲,所以一定不要怀孕后再去办理。

2、把握好时间

二孩的生育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是25到28岁之间,当一个孩子年满四岁时,就要着手去进行申请了,28岁以上只要间隔2岁,也可去申请二孩指标。

3、户口转移到一起

因为申请准生证时候,要提供户口簿,此外还得去女方所在的户籍所在地获取相关材料,如果工作变动,无法得到工作的单位的申请审核证明,会遇到开具户籍证明的麻烦事,所以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可提前将家人的户口都转到一起。

4、准生证的换取

二孩准生证不是立即下发的,它是先拥有一个生育指标,这意味着可以怀孕了,到了怀孕后几个月后,可以拿着指标和围产保健手册和及相关要求的材料去获取二孩准生证。

对于那些欲生育二胎,且确认自己满足相关条件的夫妻,可以在未孕前提出申请,由于申请生育二胎也是有时间规定的,故而需要关注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所宣传的信息。只有在生育二胎的申请通过之后,此才能获得准生证。

生育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二胎的意思并不是说能生育两次,而是少于两个孩子才能在怀新的孩子。而且二胎政策中规定了,在生育二胎前应该准备相关的资料,交于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现阶段我国公民的生活质量越来越好,很多家庭怕孩子孤单都在考虑二胎,但是很多家长都不了解二胎政策是什么,只是单纯的认为二胎就是可以生两次孩子,但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那么生育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下面就生育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生育二胎政策的相关法律知识是什么

一、2018二胎政策最新消息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 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 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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