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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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5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

不可以。

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生活存在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人。他享有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负有死后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这里的扶养人一般是遗赠人的亲属、街坊邻居或者其他亲朋好友等。他负有扶养遗赠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这里须强调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具有法定的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不着以协议的形式来确定。

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

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

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非财产性民事协议,如:赡养协议、扶养协议、变更扶养权协议、寄养协议、监护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涉及财产的为400元。

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办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当事人遗赠抚养协议公证申请表;

当事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

抚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代理人提交授权委托书;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抚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协议的书面意见;

遗赠抚养协议;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遗赠抚养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

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抚养人为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址、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姓名;

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意思表示;

遗赠人受抚养的权利和遗赠的义务、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和抚养义务,包括照顾遗赠人的衣、食、住、行、病、葬的具体措施及田、口粮田、自留地的耕种、管、收和遗赠财产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值、坐落或存放地点、产权归属等;

遗赠人配偶或抚养人配偶的意思表示;

遗赠财产的保护措施或担保人同意担保的意思表示;

协议变更、解除的条件和争议的解决办法、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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