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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有哪内容是需要了解?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6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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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有哪内容是需要了解?

生育保险政策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那么生育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女性更多的关爱和保障。那么关于生育政策有哪内容是需要了解的呢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 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 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 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一、比例标准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 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 ,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 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二、医疗费

  报销条件: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 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报销比例标准: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 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三、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四、法律政策

  生育保险作为一项基本社会政策,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来立法的,具有国家政策支持。而各地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积极完善各地生育保险制度,对生育职工提供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为了更透彻的了解生育保险,依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政策法规是无法忽略的。

  法律

  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

  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

  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

  各地要按照国家政策办事,不能自定门槛。

  政策

  1、异地分娩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

  2、二胎规定

  如果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也就是给发了准生证的,生育保险正常参保且满足最低缴费期限, 同样享受产假期和生育保险待遇的,报销的流程应该和第一胎是一样的。

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自从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人口飞速增长,与我国的经济建设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因此,我国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计划生育休假的权利。那么,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将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做出详细的介绍。

一、计划生育休假是指什么

计划生育休假并不是单独指女职工产假,而包含了婚假、女职工产假、宫内放节育环、取节育环、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多种假期,而女性职工视情况可依法享有假期。

计划生育休假规定:

1、婚假:凡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休假3天,年满23岁3个月的女性及男方为初婚者可享受婚假共计23天。

2、女职工产假:正常产假为9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4天;晚育假增加15天;领“独子证”后增加30 天。产后结扎输卵管的另增加21天假。女职工怀孕满7个月~产后小孩未满1周岁,暂停上夜班,每4小时内给哺乳时间40分钟。

3、宫内放节育环:自手术之日起休假3天,7日内不得安排重体力活。

4、取节育环:休息1天

5、计划生育人流及引产:妊娠 < 2个月流产休15天;妊娠大于2个月~4个月流产的休30天; 大于4个月休产假42天。

二、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

计划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如:结扎,放环手术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宪法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而《婚姻法》则将计划生育作为一个基本原则确立在总则之中。

计划生育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而言,计划生育就是在全国或整个地区范围内,对人口发展进行有计划的调节,使人口的增长同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相适应。对一个家庭或一对育龄夫妇而言,则是有计划的安排生育子女.

计划生育于1982年3月13日成为中国一项基本国策,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中国《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三、产假的相关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规定不一,具体参照所在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计划生育新政策有哪些变动我国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计划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对夫妻只许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则,对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条件作了适度放宽,对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

指数计划生育休假,主要指的是产假、婚假、宫内放节育环、人流引产等等。当然,不同的情况下,我们所享受的休假时间也是不同的。关于在我国计划生育假带薪吗的问题,我们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划生育假属于带薪假期。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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