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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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 婚前财产人死后继承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

  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公证的权威性与证明力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多数人会选择公证以保障自己的权益。那财产继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接下来,的将向您介绍关于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

  在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注销的户口;

  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证明内容:

  被继承人的姓名、姓别、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被继承人的父母生存状况;

  被继承人的配偶状况;

  被继承人的生子女;

  被继承人的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财产继承公证书是什么

  财产继承公证书

  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是_____的_____。

  查被继承人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_____在_____死亡。死亡后遗留有属于死者个人的财产计有:房屋_____ 间,存款____元;日用家具、电器_____等。死者生前无遗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十条的规定,被继承人______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因_____的父亲_____、母亲_____分别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和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先于_____死亡,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妻子_____、儿子_____、女儿_____共同继承。

  [现被继承人的儿子_____、女儿_____均自愿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权。故_____的遗产由其妻子_____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房产继承的简易程序

  1、在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房屋确权之诉属于不动产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2、诉讼受理费:案件收取,一般每件300元。

  3、准备材料:起诉书、房产产权归属的相关证据,包括首付款、购房合同、房款收据、契税证明等可以证明产权的资料或产权分割协议、产权公证资料等;原、被告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

  4、在房产地法院立案庭递交起诉状,根据要求缴费会得到一个立案通知书,在举证期把证据递交补充齐全。等开庭审理。

  5、如果最终得到确权判决,要及时申请法院给房管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产权。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已经对财产继承较为全面的了解了,以上内容为您介绍了手续,公证书及简易程序。关于财产继承公证的手续,的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的相关律师。

婚前财产人死后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妇女经历着丧夫之疼,虽然需要节哀顺变,但不得不面对继承这个法律问题。那么怎么分配财产谁来继承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婚前财产人死后继承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前财产人死后继承

  男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在男方死后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继承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男方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权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前财产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婚姻法第十八条婚前财产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财产确认

  婚前房产的确认有两个关键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对于前者,答案很简单。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对于后者,比较困扰,在购房一系列的过程中到底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例如:在婚前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款,婚后才进行按揭贷款,并办了《房产证》,那哪个才是"购房时间点"

有人认为,鉴于房产在法律上属于不动产的范畴,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购房人真正获得所购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房屋的过户手续并取得《房产证》之日。因此,认为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之日为即为"购房"时间点。还有人认为,判断这一问题关键是看房价款是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还是婚后以共同财产支付的。实际上,上述观点在理解"购买"这一概念时过于狭隘了,因此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有失偏颇,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最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婚前财产人死后继承的全部内容。实践中,婚前财产一般由夫妻一方继承,还有其父母具有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也需要一家人的协商解决。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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