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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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条件有哪些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

添加时间:2020年12月16日 来源: 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http://www.wshjls.com/

  宋,重庆涉外婚姻律师,现执业于,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单独二胎政策条件有哪些

1、经地级以上市病疾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独生子女或第一胎双胞胎均为残疾儿的。 2、再婚夫妻一方依法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3、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 4、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单独二胎政策也不是无条件的对全体家庭开放的,肯定单独二胎政策是国家在计划生育方面所释放出来的一个积极的信号。可是大家在了解单独二胎政策的同时,更应该关注的反而是单独二胎政策的生养条件,如若不然的话还是要按照超生来处理的。所以下面就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单独二胎政策条件有哪些

一、单独二胎政策条件有哪些

单独二胎不含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者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在解答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时表示,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单独两孩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

夫妇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可生二胎

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根据人口形势发展变化,在全国普遍实行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基础上,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单独”二胎政策的放开,是我国进入21世纪以来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完善,是国家人口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

首胎为双胞胎的家庭无资格再生二胎

“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根据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如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申请生育二胎。但女方需要满足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年龄不低于28周岁这两个条件之一。通俗来说,计划生育管的是孩子数量,而不是胎次,因此“单独两孩”更为准确。

二、单独生二胎的办理程序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需经夫妻双方申请,由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办理再生育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具体程序为:

夫妻双方如实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由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盖章,提交相关材料到本市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一方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妇,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程序到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由本市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口计生委审批。

申请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查验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和申请 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两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 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

申请证明

本人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交:

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其父母存档单位 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特殊情况

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由此可见,单独二胎政策条件主要包括以上三个方面。比如重组家庭,夫妻当中其中一方只要是独生子女,也能够满足单独二胎的政策。在单独二胎政策当中有一个亮点就是,如果首胎为双胞胎,这种情况再生二胎的话就属于超生了。如果您所在的家庭满足单独二胎政策的条件,也千万要记得办理相关凭证。

男女双方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

根据以上两个一线城市的政策规定显示,离婚后双方想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就必须得到乡镇,县级,市级甚至省级的政策批准。

随着时代的变化,离婚不再是人们避讳的话题,二孩政策放开之后,很多人都开始生第二个孩子。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男女离婚这一种情况。那么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相关的的政策和规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广东关于再婚生二胎的规定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的工作岗位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项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是女孩的。

由此可知,广东夫妻离婚后,一方再婚时,符合上述第、、中情况之一的,可以生育第二胎。

二、北京再婚生二胎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只有一个子女,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非遗传性病残,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并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

从边疆调入本市工作的少数民族职工,调入前经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兄弟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均系农村居民,只有一对夫妻有生育能力,又只生育一个子女,其他兄弟不收养他人子女的;

男性农村居民到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书面表示自愿赡养老人的;

远郊区、县农村居民,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一方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

在深山区长期居住并以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生活有实际困难的。

离婚并不一定是感情的终点,也可能是另一段感情的开端,峰回路转,会有另一个幸福的家庭等待在这里,孩子作为家庭的纽带,不灌输新婚家庭还是再婚家庭,二胎时代已经到来。根据以上两个一线城市的政策规定显示,离婚后双方想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就必须得到乡镇,县级,市级甚至省级的政策批准,要了解具体的关于离婚后可以生二胎吗可以参考所在省或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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